EB-5 Q&A 移民问答帖:EB-5投资企业应如何满足雇佣要求

 

答:投资者本人或其家人都可以成为投资企业的雇员,但是不能算入创造的10个全职工作岗位。每一个EB-5投资款,无论是100万美金或者50万美金(投资在偏远地区或高失业率地区TEA),均要创造至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

在有效期为两年的临时绿卡到期前,投资者需向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企业家临时绿卡条件移除申请。在该申请中,投资者必须提交已创造至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的证明。比如10个全职雇员的W2或I-9 表格。作为雇员的投资者本人或者其家人,不能计入这10个全职雇员的名额。除此以外,大部分的州和联邦雇佣法规均平等的适用于投资者和企业雇员。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资薪上进行任何限制,只要求企业必须有足够的收入来创造至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