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Q&A 移民问答帖:如何使用EB-5资本投资在不同行业或企业里

 

答:根据移民局在2013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EB-5政策备忘录,只要资本总额是投入在一个商业企业里,投资者可以分散投资总额到不同投资组合的企业或项目。对于一个标准EB-5投资,只要资本总额是投入在一个商业企业,并且所需的全职工作岗位由该商业企业所创造或者由接受再分配资本的旗下企业或项目所创造,那么资本总额是可以再分配投资到不同的企业。

假设最低投资总额为100万,投资者将100万投资到一个商业企业,其中的60万可以投入到该商业企业独资的一个企业,剩余的40万投入到该商业企业独资的另外一个企业。只要最终接收投资款的企业是该商业企业独资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投资到不同的行业企业中。

在提交I-829临时绿卡条件移除申请时,投资者需要提交资料证明自己在过去的2年内维持资本的投入,以及至少创造10个全职工作岗位。在2年内撤回资本将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永久绿卡。在I-829申请获批之后,投资者才可以自由选择撤回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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