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ifei Zhang's blog

EB-5 Q&A 移民问答帖:区域中心是否可以使用投资款进行短期投资

问:法律是否允许区域中心使用投资款进行短期投资?

假设一个项目已经获得全额投资款项,但还未将投资款投入EB-5投资项目。在等待项目获批期间,区域中心可否使用该笔款项用于其他短期投资(如18或24个月),从而赚取经营资金?在等待项目获批期间,有多少余地留给区域中心去尝试设立一个投资回报的机制?如果没有,那不是意味着损失(基于通货膨胀)?如果有,那是否表示区域中心可以将投资款项投机在与EB-5无关的项目?

EB-5 Q&A 移民问答帖:EB-5项目的雇员可否在非目标就业区工作

问:EB-5项目的雇员可以在非目标就业区工作吗?

如果我的雇员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非目标就业区工作,那我的项目是否仍属于设立在目标就业区?比如,我在目标就业区设立了一家清洁公司,但我的员工基本上都在目标就业区外的商业大楼里做清洁工作,这样的情况可能会导致什么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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